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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上的人家

“三叔父,予在城里打听过,据说花家二弟为人机灵,两次科举未中便去了京城,替一个贵人家做帮闲,连知县也畏惧。”

“去开封府告状又不易,汝等不会立即见到府尹,首先须请讼师写讼状,京城讼师鱼龙混杂,汝等很难有良心的讼师。拿到讼状后才能去开封府,接诉状的亦非是府尹,而是开封府的堂吏,堂吏判据诉状轻重真伪,才会适度地交给府尹。”

“一个环节出了错,便连案子都不会审,人家后台强大,很难保证个个环节不出差错,到时候吾家必会迎来花家更疯狂地报复。”

谢四娘也不是坐以待毙,然而她越打听越是心惊。

梁小乙好奇地问:“孰个贵家?”

谢四娘软软地用手指指了指天上:“小乙,最贵那户人家,高。”

天上的高,最贵的人家……都懂的,大伙一起吸着冷气。

梁三元说:“刘明远害人不浅哪。”

刘昌郝父亲名字叫刘明山,小叔则叫刘明远。

刘昌郝在床上想到,那张欠条与小叔一家逃走,背后肯定还有着大伙不知道的古怪。也不能一棍子将小叔打死,根据前身的记忆,实际这个小叔原先做得很称职,只是一个乡下人,哪会是花谷久的对手?两者对碰,不但势力决定了胜负,眼界同样决定了胜负!与天上的那户人家真没有半点关系。

不过刘家这个危机,如何去化解呢?前身是一个书呆子,莽撞地去县衙告状。谢氏也想过打官司,可相对要冷静许多,至少她暗中打听了。

换刘昌郝想都不会想,近千年后高利贷都没有杜绝,况且是在宋朝,没有天上的高,两家的力量也严重地不对等。花家敢这么做,也不会害怕自家去打官司。

刘昌郝又想到花谷久,前身是书呆子,几乎不懂世务。但不能武断地用为富不仁来形容宋朝的富贵人家,有为富不仁的,也有不少人品行还是好的,这一点与另一个时代差不多。相信花谷久这样的人物在宋朝也不多,可谁碰到了,特别是无权无势的人碰到了,那就倒了八代子霉。

几个人皆沉默,但还有一条生路。

生路来了。

外面走来两个女子。后面的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婢,长得也算是清秀,她挎着一个篮子,篮子里装着一些水果与红枣……不是她,若是她,刘昌郝与他母亲都不会排斥。

大伙看的是前面的女子,刘昌郝也在看。只见她生得浓眉豹眼,血盆大口,鼻孔朝天,两腮挂着两陀劲肉儿,身高肯定超过两米,梁三元父子块头算是大的,也比她矮了半个脑袋。

不但高,膀子都比别人的小腿粗,尽管她穿着绫罗长裙,可是隔着华美的绸绢,大伙都能感到她肌肉里藏着的强劲力量。耳房的房门不大,她刚刚进来时,几乎连房门都给堵住。

刘昌郝心中喃喃地想:好一个壮硕的女汉纸。

她就是李小娘子,李小娘子走进来,冲刘母施了一礼:“妾身见过世母。”

又冲躺在床上的刘昌郝说:“大郎,昏官煞是狠心,怎舍得打汝。”

刘昌郝在床上差点听吐了。

来者是客,刘母没办法,只好带着病体站起来要沏茶,让李小娘子拦住:“世母,别别,岂不折煞妾身。”

宋朝的风气并没有明清那样古板,那怕到了后来的南宋,不过也有一些男女大防,李小娘子放下水果,又说:“大郎,别怕,妾身回去找父亲大人,让他替汝讨公道。”然后就告辞走了。

难道宋朝人也喜欢娘炮?刘昌郝心想。

梁三元皱巴着脸,好一会才说:“三娘,不如先答应李家再说。”

谢氏尖声叫道:“不行,若此,与入赘何别!”

为什么不行,前身也有着一段记忆。前天,刘昌郝四大父,也就是四堂爷爷来到县城,与谢氏谈过这个问题。

宋朝律法明文规定陪嫁是女方的私有财产,若是夫妻和离,夫家必须退还女方的嫁妆。因此娘家的嫁妆越厚,女方在夫家地位会越高,导致宋朝形成厚嫁的攀比风,包括宋神宗的弟弟因为女儿多,嫁妆陪不起,不得不向宋神宗借钱。

刘家答应了李家的提亲,李家会替刘家将那张欠条解决掉,嫁妆与必然会很丰厚。刘昌郝是娶,不是入赘,但这样一来比入赘还不如,一旦闹和离,将刘家的地、宅子与人全部卖掉,都还不起李家的陪嫁。

再看李家小娘子的相貌,也不是好相处的主,只要儿子娶了李家小娘子,以后李家小娘子让儿子去东,绝对不敢去西,儿子又是一个书呆子,可想而知,以后儿子等于是在地狱里生活了。

梁三元低声叹口气:“三娘,别无他策啊,辰光过得快,再拖上十几天,下个月又多了几百贯利息。”

PS:宰相王珪的孙女嫁给秦桧,拿出二十万贯嫁妆。金人做了策反工作,将秦桧夫妇释放,在南下的路上,夫妻二人闹出矛盾,王氏要和离,并且逼秦桧交出当年的嫁妆,秦桧那时哪能拿得出,乖乖地不敢作声了。王氏的表妹李清照和离,也将自己的嫁妆讨了回来。相对而言,宋朝妇女地位要偏低一点,女子主动和离会遇到很多困难,那怕李清照,还做了几天大牢。当然,若是刘昌郝娶了李家小娘子,李家小娘子要和离,是不存在任何阻拦的,这恰是谢四娘最担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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