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是一个相当平衡的结构,每一个器官都有作用,具体到奔跑的时候,双手持枪就会影响速度,因为双手摆动不起来。
所以现在程斌并没有双手持枪,他用左手握着M16步枪的枪管护木,左臂平伸,架住步枪,空着右手,这样就可以维持正常的奔跑速度,而一旦需要进入射击模式,只要转动左手,就可以把步枪握柄交到右手进行射击,反应速度并不比双手执枪慢多少。
程斌刚才在山坡上的时候,并没有看清两辆越野车里一共有多少人,所以他也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已经把敌人都干掉了,如果有漏网之鱼,他现在就需要面对被人偷袭的危险。这也是很多士兵都不愿意打扫战场的原因。
所以从山坡跑下去的过程当中,程斌并没有走直线,而是不时改变路线,借助地形地物隐藏身体,并不急于接近越野车。
丽贝卡当然看不懂程斌在干什么,刚才的紧张感消失之后,她又一次感觉到了身上传来的痛感,更糟糕的是,她觉得自己很需要一间卫生间来解决生理问题。
好在疼痛这种感觉是很容易适应的,渡过了最初的一段时间之后,已经变得能够忍受了。
丽贝卡慢慢挪动身体,从车上钻了出来,看到程斌已经到达越野车边,把步枪挂在脖子上,拿着手枪绕着越野车查看。
很快他从那辆翻倒的越野车里拖出了一个人,看起来那个人还活着,只是挣扎的动作很无力,应该是伤得不轻。
程斌拖出这个人之后,抬头向山坡上看了一眼,然后弯腰把这个人拖到了车后,利用越野车挡住了丽贝卡的视线。
看着程斌的动作,丽贝卡心中升起了一丝疑惑,她感觉程斌做的这一切似乎是早有预谋,就连他拐下公路时留下的明显车辙痕迹都是故意的,为了就是把那些人引来然后消灭掉。
丽贝卡又看了一会,确定程斌不会很快回来,于是挪到车子的另一边解决了一下自己问题,顺便检察了自己身上的伤口,发现有些部位的衣服已经被干涸的血液粘在了伤口上,这才是她每次行动都会感觉到疼痛难忍的主要原因。
因为丽贝卡其实是在卧室被劫持的,她身上穿的是一套样式很保守的棉质睡衣,平时感觉很亲肤的柔软衣料吸水能力很强,当伤口处的血液凝固之后,衣料就粘连在了上面。
丽贝卡尝试着把衣服从伤口上扯下来,但是疼痛让她很快放弃了,而且她也担心再次撕裂伤口。
她想了一下之后,拉开车门翻出程斌背包夹层里的水囊,研究了一会之后才发现,好像这个水囊最方便的取水方法就是像程斌那样用嘴吸。
丽贝卡小心地用水沾湿自己的衣服,然后把它一点一点从伤口上扯下来,水份并不能完全稀释血渍,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疼痛是难免的。
这时远处突然转来一声枪响,她手一抖,一下把整块布都扯了下来,顿时痛得叫出声来,伤口也再一次渗出血来。
丽贝卡呻吟了一声,手忙脚乱地用刚扯下来的衣料又按在伤口上,站起身向山坡下看去,发现程斌若无其事地从车后走了出来,被他拖到车后的人却没有出现。
程斌把手枪塞进胸前枪袋里之后,拉开第一辆车驾驶位的车门,把被打死的司机尸体拖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