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管公司的目的,就是监管筹备一档综艺。”洛启抽出了刚才随意搭建的企划,递给了王总。
“播放平台随意,网播或者是视播都可以,可以找合作,也可以自己筹备。”
洛启想了想,继续道:“具体什么样的综艺,由你指派人来考虑,但是我就一个要求,那就是每一期的拍摄行程至少一个星期,要有常驻嘉宾。”
“一个星期?”王总稍稍惊叹了一下,“那请的人......”
“周导和沈千秋似乎又一部一直未上映的电影,进入到了宣传期,可以考虑请他们主创来。”洛启似乎是随意提了一嘴,话题又拉了回来。
“综艺不用考虑播放,只要拍摄时间足够就行。需要多少费用都可以打申请,我直接批。”
王总:“......”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刚才聊完沈千秋,现在又谈综艺,然后还点了一下那个电影的主创团队,还卡死了拍摄时长......
还不计费用......
若不是他知道洛启也是那部电影的主创之一,还真没有办法反应过来这个弯弯绕绕的。
干脆直接说打造一款,能让你和沈千秋每期都能拍一个星期的综艺不就好了么?!
铺垫那么多!
就是不明说。
闷骚!
尽管心里面这样想,但是面上依旧带着献媚的笑容,小声询问:“不知道关于另弟洛明的合约......”
洛启微微挑眉,有些不解,“他要签哪里,随便他就好了,不需要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