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他眉头轻动,仿佛察觉到什么,转头一看,发现托马斯镇长刚才似乎在看着他。
托马斯镇长急忙收回目光,低下头,但身体却忍不住微微颤抖。
恐惧涌上他的心头。
生平第一次,他因为一个印第安人而感受到如此强烈的恐惧。
在短暂的接触中,眼前这个年轻的印第安领袖,展现出了一系列超出他想象的特质。
惊人的体格和力量,会说至少三种语言——托马斯能分辨出科曼奇语和阿帕奇语,掌握着一群训练有素、战斗力异常彪悍的战士,打着全体原住民的旗号,嗜血的复仇欲望,以及迅速脱离这种欲望的能力……
一个印第安人,具备其中任何一项特质,都将成为难缠的家伙。
而拥有全部这些特质的印第安人……托马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印第安人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领袖?
不仅是托马斯,当刚刚马哨握拳高喊染血复仇的时候,所有的白人镇民都感受到了深深的恐惧,死亡的命运似乎近在咫尺。
“酋长,要怎么处理他们?”厚肩问道。
马哨说道:“说了投降不杀,我们当然要遵守承诺。”
厚肩一怔:“难道就这样放过他们?”
“也不是。”马哨缓缓道,“屠杀是低效率的复仇,我们还有更好的方式。”
他接着用英语对白人说道:“坦白说,我很想杀了你们。亲手撕下你们的头皮,把它们缝起来,制成劣质的皮靴。”
白人镇民更加恐惧了,儿童和妇女再次大声地哭泣、尖叫起来。
马哨话锋一转:“但我会遵守承诺。我的战士们说过投降不杀,你们放下了武器,所以我不会杀你们。”
听到这个消息,白人镇民们大都先一愣,然后纷纷露出惊喜。
“他说不会杀我们!”
“我们不用死了!”
马哨嘴角一勾:“也别高兴太早,你们不用死,但却要付出其他东西。”
白人镇民们对此并不意外,在他们看来,印第安人不杀他们,但破财消灾总是不可避免。
但马哨接下来的话却完全超出了他们的意料。
“我宣布,从即日起,这个小镇改名为‘克拉克镇’,为眠熊氏族领地。”马哨说道,“眠熊氏族将在此长期驻军,管理镇中秩序。”
这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方案,在他看来,对这些白人杀一轮或者抢一轮,利用效率实在太低。不如当成韭菜园,长期利用,吸收其文明基础。
当然,这个方案施行起来也有一些困难。
美国政府方面暂时还不用担心,这里天高皇帝远,连个州政府都没有。
联邦又在折腾兼并孤星共和国的事,总统约翰·泰勒作为历史上唯一一位被开除党籍的美国总统,正在不惜一切代价推动兼并法案,争取在滚出白宫前实现兼并,哪有闲心搭理他。
真正的困难在于如何管理镇上的白人镇民,如何以较低的成本,做到让他们不反抗、不逃跑,当一群合格的韭菜。
对此,马哨也想到了一些办法。
首先,他将目光投向了白人镇民旁边的黑奴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