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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苦练

领导请吃饭,不吃白不吃,江岳欣然赴约。

他平日里忙于练刀,很难做到衣着整洁,毕竟这个年代没有肥皂洗衣粉什么的,大冬天里洗衣服比练刀还要辛苦,谭世等人对此都习以为常,谭世娘子却找出一身旧衣服逼着江岳换上,又把换下的脏衣服装了满满一盆,去院子里捶打搓洗。

“这两件衣服,几把就搓出来了,你们爷们只管吃酒说话,让江兄弟尝尝俺的手艺。”

谭世娘子是个热情爽直的自来熟性格,对江岳很是亲近,把他当成了一个不会照顾自己的小兄弟:“你今天认了门,就把嫂子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以后有脏衣服都送来,让嫂子帮你洗。”

除了猪腿之外,谭世娘子还准备了几样可口的小菜,江岳很久没有尝到这种家常饭的亲切味道,放开肚皮,吃得酣畅淋漓。

“多吃点,吃不完的拿走。”

谭世把肉盘子推到江岳面前,又给马三饱倒了一杯酒:“知道你的‘妙计’就是想骗我一顿酒肉,老子将计就计,趁这个机会给你端杯酒……你是什长,和江岳不一样,不方便去小灶吃饭。”

江岳去小灶吃饭后,马三饱作为他的上司仍在伙头大灶吃饭,谭世有点过意不去。

“那简单,俺不干了,你让江岳当这个什长,换俺去小灶吃饭。”马三饱明知谭世说的是实情,仍然不依不饶,好容易占着一回理,不能轻易放过谭世。

“你说不干就不干了?想吃小灶就多砍几颗开阳贼的首级,回头我保你一个队率。”

“俺没当官的材料,也操不起那个心。你谭世现在是当上屯长了,可惜赶鸭子上架,滋味不好受吧?”

“唉,那还用说嘛,我现在想下,也下不来了。”谭世端起酒碗,和江岳、马三饱马碰了一个:“今天把你们请来,是想商量个事,李结巴前几天死在城头,空出一个什长的位子,我琢磨着,把江岳调过去当这个什长……”

“狗日的谭世,果然没安好心!我说你怎么突然变大方了还请我喝酒,原来是想挖墙脚啊?”马三饱勃然大怒,指着鼻子痛骂谭世,正好被洗完衣服进屋的谭世娘子碰上,连忙尴尬地赔罪道:“对不住啊嫂嫂,我不是骂你,是骂谭世这个,这个……”

谭世娘子笑着摆摆手,并不介意:“没事,你们糙爷们说话不都这样吗?再说了,老谭本来就是个狗日的。”

“嗯……嗯……”谭世尴尬的干咳两声,板着脸对马三饱喝道:“老子才是屯长,这个事轮不着你做主,江岳当不当这个什长,看他自己的意思。”

这话说的在理,马三饱找不出反驳的理由,只好瞪着眼睛看着江岳。

“对不住啊屯头,我不想当这个什长。”江岳略带歉意的对谭世解释道:“我和本什本伍的弟兄们刚刚混熟,可以互相照应,战场上刀枪无眼,和别人搭档我不放心。”

江岳在本伍的几个新兵身上花费了不少心血,刚刚把他们带出点样子,没有时间和精力再从头重复一遍这个过程,更重要的是,最起码在即丘之战结束之前,江岳还想和马三饱继续搭档,而不是冒险拆伙。马三饱是个不错的刀盾兵,经过几次战斗,和江岳之间已经配合的比较熟练,关键时刻每每能挡住敌人的致命一击,让江岳趁机杀敌制胜,两人组成了一对攻守兼备的黄金搭档。

可靠的搭档和同伴非常重要,别说区区一个什长,哪怕更高一级的队率也不值得换。

见到江岳的态度非常坚决,谭世劝了几句后就没有勉强,站在他的角度,让江岳再带一个什的新兵,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他的作用,但是留在马三饱手下也有留下的好处,最起码马三饱这个什的战斗力明显高出一截,关键时刻,可以充当全屯的尖刀。

粉碎了谭世的“阴谋”,马三饱非常得意,端着酒碗,对江岳语重心长的说道:“老谭这个人本来心肠不坏,可惜后来路走歪了,好好的刀枪不练,却去练弓箭!我告诉你啊,弓箭手没一个好东西,总是躲在后面暗箭伤人,谭世跟他们混在一起能学好吗?俺们刀盾兵可是勇往直前的坦荡汉子,老天爷专帮缺心眼,做人实在点不会吃亏的……”

酒足饭饱,江岳和马三饱起身告辞,谭世把他们送到门口,突然说道:“你们两个最近紧醒些,城里限粮之后,乱七八糟的谣言很多,好像有人在暗中捣鬼。”

马三饱对谭世翻了个白眼:“你就是这个毛病,说话总是说半句留半句的,到底是谁在捣鸡毛?你就直说吧!咱们哪怕管不了,也可以去禀报辅天将军。”

谭世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感觉不对,心里总是毛毛的,觉得要出事。”

江岳和马三饱对视一眼,神色间都多了几分凝重。

谭世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兵,身为屯长,上上下下都能接触得到,有什么风吹草动往往比吴敦知道的还快,他既然感觉不对,很可能就真的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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