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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于家村

短暂的御剑飞行,到达指定地点,李清扬把乌骓重新背到了身后。

“就是这?”

李清扬看着眼前四面环山的破落村庄,上面写着“于家村”三个大字。

“你的坟头上怎么还有人住?”

“我的陵墓好歹也是按皇妃规格修筑,自然有守墓人。可能随着子嗣的增多,就逐渐形成村落。”

“具体在哪,我赶紧把你挖出来。再晚点你身体都生虫子了。”

李清扬一边进村,一边环顾四周。

只见村里头最显目的是一颗歪脖子大榕树,底下几个穿着肚兜的小屁孩正拿着树枝玩泥巴,见不到纳凉的老人。

村里虽然宽阔,大多数房屋却是空荡荡的,一幅破落的景象,似乎没有几户人家在居住。

十分怪异。

“我怎么知道我埋在哪!”

“要不你算一卦?”

“呵,我为了死后不被鞭尸,修筑陵墓的材料恰巧能遮掩天机。”

“卧槽,死了都还怕被挖出来鞭尸?你生前到底干了什么丧心病狂的事。”

李清扬瞠目结舌。

“奴家长得美也有错吗?奴家洁身自好,拒绝了太多王公贵族的求欢,他们心眼可小了。我生前不敢说什么,死后说不定就冠个祸国殃民的罪名,把奴家的坟头给刨了。不遮掩天机,奴家的尸体已经被糟蹋得不成样子了。”

令狐霏的声音中带着哭腔,一幅楚楚可怜的样子。

“谁会这么禽兽啊,尸体都不放过。”

李清扬下意识就吐槽回去,尽管每当令狐霏用这种口吻说话,嘴巴里没有一句真话。但他也知道,如果她若不遮掩天机,可能真的被挖坟了。前阵子的闲杂课程,有一部分是翻看史书,这也让李清扬差不多摸透了令狐霏的根脚。

懦弱无能的汉闵帝的唯一一位皇妃。也是大汉王朝四分五裂前的最后一位皇妃。

史书上对她的评价只有轻描淡写的一段话:狐媚祸水,兆乱之始。

尽管李清扬一直很怀疑史书上对令狐霏的评价,狐媚祸水他能理解。

但兆乱之始又是怎么回事?嫌自己丈夫太弱,想当回女帝过把瘾?

“那可说不准,我死前含着万年冰魄,尸身不腐。你觉得哪些盗墓贼能够秉持住不当禽兽吗?还是禽兽不如。”

李清扬的脑海中浮现起令狐霏倾国倾城的容貌,和诱人的身段,躺在棺材里毫无放抗能力,不自觉咽了一口口水,突然就来了兴致了。

“我突然觉得当个禽兽也没啥不好的。”

“滚。”·

......

李清扬正瞅着要找哪个人搭话,随后灵机一动。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换上了道袍,随后口中念着咒诀,眼睛微眯往刚耕种完的庄稼汉头上看去。

“有了,黄色!”

黄色代表外向,是热情开朗好客的含义。

和绿色一样,是被常人误解的伟大颜色。

李清扬随即上前去,叫住了那个庄稼汉。

“大叔!”

“嗯?”只见皮肤黝黑的庄稼汉转过头去,发现了一个浓眉大眼的小道士正朝自个打招呼。

“无量天尊。”只见李清扬朝着他打了个稽首,“我是云游四方的道士,刚好路过此处能在村里住宿一晚吗?”

“道长不必多礼。”庄稼汉连忙拱手回了个礼,爽朗地露出了一排白牙。“看你身上的服饰,也是千峰派下山游历的。不嫌弃的话就在我家住下吧,正好小婿是千峰派人士,你们年龄相近说不定能喝上几杯。”

“鄙人于烨,不嫌弃叫我于叔即可。”

李清扬暗自诧异,眼前的庄稼汉见识谈吐均不一般,似乎有念过几年书。不像是寻常人家。

正好,说不定能够打探出什么。

于是他开始套起了近乎。

“于叔家里几口人啊。”

“过几天就是三口了,还得等我女儿跟女婿成了亲,哈哈哈哈。”

“村里怎么不见老人啊?”

“说来话长,近些年都陆陆续续搬出去了。扫墓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

......

两人边走边聊,不久久来到了一间小瓦房。

“家徒四壁,请道长勿怪。”

只见里头灯光昏暗,跨入门槛,进屋便是一张大木桌。

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背对着自己,转了过来,

“于大叔你回来了,卧槽,老李?”

“卧槽,老王?”

哥俩大眼瞪小眼,两人的脸上不约而同出现了一幅怀疑人生的样子。

于烨一会看看自家的女婿,一会看看李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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