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有几十家投资方有意向投资,有的连合同都签完了,可最后都担心反腐题材风险太高,尺度太大,直接撕毁了合同拒不打款。
编剧周眉森曾接受采访说,当初有一位兴趣特别大的投资人,受到官场上一位“高人”的点拨,说少碰这种事,风险大的很,最终选择撤资。
到最后,真正敢给这部剧投资的都是几家规模不大的民营公司,还都是刚进圈的新手。
对这些公司而言,圈内顶级资源他们都闻不到味,所以只能冒险一搏。
直到开拍前,资金缺口还差两千万。最终还是靠导演李鹿腆着老脸,跟几个老熟人以拆借形式“硬要”来的……最后一笔资金,在拍摄十几天后才到位。
《人民的名义》没有小鲜肉撑场,没有顶流明星扛剧,主演都是老戏骨和演技派,甚至主演中最年轻的陆逸也有38岁了。
据说全剧组所有演员加起来的片酬也只有4800万元,作为男一号,陆逸拿到最高的2000万。
这可是一部52集的电视剧,要是请袁华去演,这钱都不够他一个人的片酬……
毕竟袁华之前演《诛仙》,片酬就是按100万一集算的……
这还是因为这部戏是自家投拍的,如果接外面的剧,肯定还不止这个价钱。
后来《人民的名义》大火,陆逸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曾坦诚的对记者表示,一开始这部剧找他的时候他拒绝了,因为片酬实在太低了!
可惜,如果说这个剧来找袁华来演的话,袁华是肯定不会拒绝的,但关键是以他的年纪也确实演不了侯亮平。
开玩笑呢,二十六七岁的最高检反贪总局侦查处长和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那也别先查人家了,先好好查查你自己吧!
既然演不了主角,其他的角色也没多大意思,以袁华的年纪来说,稍微能演的角色也就只有那个水军头目黄毛。
但黄毛是一个极其不讨喜的角色,上线以后引发巨大争议,也是一个没法去掉的肋点,网友一致认为无端加戏只想快进,堪称本剧最大的败笔。
好家伙,演个这样的角色,到时候上线之后成为吐槽的靶子,袁华除非是脑子进了水……
那其他的角色就更不用说了,戏份基本上少的可怜也缺乏存在感,参与不参与,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经过综合考虑,袁华最终没有参与这部剧的拍摄,而仅仅是作为投资人参与其中。
本剧总投资1.2亿,袁华个人出资6000万,拿到了二分之一的投资额,为全剧第一大投资商。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袁华随后又和剧组签订了包销合同。分别以2亿和1.5亿拿下了五年的电视台独家分销权和网络独播分销权。
其实前世因为在开播之前,反腐剧不太被看好,所以说《人民的名义》剧组也是早早就把台播权和网播权全一口价卖了。
芒果台2.2亿买断了五年台播分销权,PPTV以2亿买断了五年网播分销权。
特别标记一下,这个是完全买断了分销权,不像之前《诛仙》的那种只是卖了首轮,第二轮,第三轮还可以继续卖钱,网络版权也可以继续卖……
这个就完全是一锤子买卖,卖出去之后,五年之内的任何交易,就和剧组没有任何关系了!
芒果卫视可以二轮或者三轮继续卖给别家电视台,PPTV也可以充当二手贩子,再转手卖给其他的网络平台,只要有人愿意出钱,但这些收益统统都跟原剧组没有任何关系了……
袁华这个为什么比前世的价格要低一些,因为他签订包销合同的时机不同。
前世芒果台和PPTV,都是电视剧拍完了之后看了成品才出价的,但现在袁华是在刚立项开拍的时候就直接签了包销合同……
后者明显风险要大的多,当然价格也会便宜一些……
这部剧本来制作成本也就只有1.2亿,等于说才刚开机,台+网直接3.5亿入账。
剧组不仅立刻回本,还净收益两个多亿,对方当然没有理由不同意……
虽然是一口价买断,但毕竟反腐剧本来就不被看好,将来能不能成功上映,还得打个大大的问号……能够大赚一笔就已经很好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当然,对袁华来说,虽然说花了3.5亿,但因为他本身就是最大投资人,3.5亿减去成本1.2亿还剩2.2亿,其中1亿折腾一圈又回到他的口袋,等于说他也只出了两亿多……
要知道这部剧可是17年的剧王,到时候好好运作一番,版权收入随随便便都能十亿起步的……
所以说这笔投资,必将成为袁华传奇生涯又一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