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云岚之行的目标圆满完成,双方在和睦友好地气氛下愉快地交换了意见,并最终形成了合作意愿,此话说出去虽然没有一个人相信,但至少唐风后来都是这么形容这场会晤的。
最后喝的稀里糊涂的唐风在云岚宗着实睡了一个好觉,心眼也确实不是一般的大,还真不怕熟睡中被人一窝端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堂堂一个大宗门真要动你,又何必等到三更半夜这般偷鸡摸狗,早一见面就光明正大地开打了。
方应天就没那么惬意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虽说答应了归顺唐风的要求,但是事关宗门前途,还是没能安然就此放心,没成想自己活了那么大岁数了最后竟然让一小伙给收了,方应天想想都是不觉一番苦笑。
不过想来想去的方应天最后还是佛系了,随缘吧,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知以后会怎么样,最起码先保住现在再说吧,况且这次的合作对云岚宗来讲又何尝不是一个机会,想通了的方应天一把盖上被子安然入睡了,佛系人生,长命百岁。
其实这里方应天还藏着一个私心,那就是他心爱的徒儿珞苏,他答应唐风的一个原因就是想让自己的徒儿跟着唐风去历练,乱世杀伐,战场是最好的熔炉,这唐风虽说小小年纪但看他的胆识和魄力及行事方式,绝非一般之人,若徒儿珞苏能历练成长如此,那云岚宗就真后继有人了。
想到这一点,方应天的心里就甚是欣慰。
这天清晨醒来,方应天早早备好早饭等着唐风了,当唐风一眼看到方应天的时候,方应天全然没有昨晚那死了爹娘般的愁眉苦脸,而是整张焕然开朗的脸庞,当然,想开了嘛,心自然就化乐。
看到唐风洗漱好过来,方应天似奸非奸地眯眯一笑说道:“刺史大人可是起床了!”
看到方应天的这番笑容,唐风不觉浑身打了个寒颤,咋觉得那么渗人呢,你这个遭老头不会是该有什么损人的事情阴人吧,唐风摸了摸自己的臂膀。
“来,喝口云岚宗清晨刚熬的粥,这可是采摘云岚峰顶‘兰若’熬制而成,非一般粥水可比。”看唐风没有答话,方应天便接着继续说道。
唐风走到桌前做了下来,方应天已提前给唐风盛了一碗粥,唐风端起喝了几口,果然味道独具,还有一股淡淡地纷香,如今是冬季,按说花草大多皆已枯萎,没想到这云岚宗在冬季还能采摘到如此清香淡雅之物。
“味道确实别具一番,敢问掌教这‘兰若’是为何物?”唐风饶有兴趣地问道。
方应天听到唐风发问,掠了掠自己那黑长的胡须,他那胡须可就真的是胡须,不想那徐元直的那番蹩脚,便回答道:“此乃罕见之物,为冬季所生,一般不易成活,是前辈掌门有缘从长白山天池偶获一颗幼苗,移植到这云岚山峰,历经几代掌门精心养护才得以再此生根繁殖,才有了今天的享用,期间也是颇费了不少心血。”
方应天说完之后脸上还不忘露出稍稍的得以之色。
“这么说来,你云岚宗的宝贝还可真不少啊!”唐风抬头一脸奸诈地看着方应天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