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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书屋 > 鲜血之座,黑铁之冠 > 第二十三章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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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准备

第二天则搬到宾得镇最豪华的金百合花旅店里居住,不但晚上陪睡的美女档次大大提高,白天还有专人带着他在镇子上游逛、专门介绍贫民居住区域的种种乱象。

到了第三天,有人带着哈特离开宾得镇,住进镇外的一座庄园里。在那里,又换了人教他认识常用文字,包括自己的姓名该怎么写,套话该怎么说,如何与不同种族打交道的注意事项。

从第四天开始,则是一位名叫易斯顿先生的人,为哈特讲解一些专用知识。

这些内容包括面对销赃商人,作为盗匪首领该如何讨价还价、管理手下时,该如何理直气壮的让刺头去送死——甚至在必要时,如何杀死手下来当众立威。

这些话术和思维方式,绝对是以前哈特想都没想过的。

不过,哈特对此并不反感,这些玩意都是马上要用到的东西。

到了一周后的晚上,游侠菲力找到负责教导哈特的老师,问道:“易斯顿,这两天他学的怎么样?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放心吧,很顺利,这个年轻人心狠手辣,斯坦尼少爷的眼光很厉害啊!至于培训,再有两天就好,如果实在不行,明天出发也可以。”

“不过,这个年轻人身上有一种奇特的魅力,他要是做‘鸭子’这一行,一定会让那些贵妇人尖叫起来的——这比做盗匪要前途远大的多。”易斯顿很是可惜的说。

在他看来,让这个年轻人去打打杀杀完全是暴殄天物!要是让他找人来包装一番,让哈特进入格拉城的交际圈,那妥妥就是一棵摇钱树!钱来得说不定比抢劫都快。

这还是因为他的交际圈在格拉城最高只能达到中等层次,和他打交道的人通常都是中等商人和一些贵族家的外围管事,他的首饰店也不是什么高档首饰品牌,都是些大众货色而已。

真正高档货色,就算在他的手里也卖不出好价钱,只能出售给那些真正的高档店铺。

要是他的社交圈能更进一步,让这个年轻人打入贵族圈,说不定能像斐裂大人一样,成为一名弄臣也说不定。

(贵族中有龙阳之好的人很多,这位斐裂大人乃是新任命的宫廷伯爵,据说和国王埃斯顿十三世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

易斯顿*罗里奇是一名两鬓斑白的中年人,面貌比他的年龄看起来还大。

明面上,他是一名合法的独立商人,但实际上却是莱斯特男爵的远方亲戚,归属斯坦尼*莱斯特手下,他不是黑蛇,但却曾是莱斯特男爵领商队的一员。

前些年,他走南闯北,对于商队、盗匪和贵族之间的生态结构、和各种潜规则有深刻的认识,只不过如今年龄大了,已经退役,不再跟着商队四处行走。

现在他基本独立出去,算是莱斯特男爵领的外围势力,在格拉城里做些收脏、销赃的生意。

当然在明面上,易斯顿先生是个体面人,不但拥有一家首饰店铺,还承接宝石加工、低级炼金物品制作销售等生意。像哈特来到宾得镇最初安顿的那家炼金小店,名义上就是易斯顿先生开设在这里的分店。

这次他暂时放下格拉城的生意赶过来,一来是因为商路上的盗匪被剿灭以后,易斯顿先生的货源受到很大影响,不得不想办法向莱斯特男爵领求助。

二来也是为了走动走动,加强与莱斯特男爵领的联系,毕竟一个商人、哪怕是黑道商人,没有贵族后台也是很难在格拉城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混下去的。

至于他传授哈特除了当盗匪之外的各种相关知识,那是因为闲着也是闲着,和未来的盗匪头子和供应商做一些感情投资,也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终究是短暂的。

当哈特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上流社会一角时,拉罗德的到来,惊醒了他的美梦。

“好了,莱恩(哈特),该学的你已经学的差不多了,明天就是你的第一场考试。

这里是五枚金币,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明天你要在梅洛特赌场获得五十枚金币。”

拉罗德递过一个钱袋,脸上带着一丝不怀好意的微笑。

这些天,的确有人传授哈特一些赌博常识和基本赌术,可是靠这点赌术在乡下蒙骗些无知村民还行,想在赌场里大杀四方,那简直是白日做梦。

不过,不找一个理由制造冲突,又如何能看出哈特*莱恩应对危机的本领?

而且,没有这个引子,又如何能让一个陌生的年轻人,顺理成章,融入盗匪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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