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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霸主计划

陆正冕是随队在一个月后到达釜山的,先期海兵陆战队的一个团已经跨过海峡占领了对马岛。对马岛守护宗氏的当代家督宗晴康,奉旨“投降”未作任何抵抗。

对马岛地处倭国与高丽中间,打仗不多生意做得极好,一直掌握着两国贸易的交易权。为了做事方便,于是宗氏即担任幕府的守护代,又兼领着朝鲜的属官,所奉旨意自然就是高丽国王的圣旨,至于投降就是相对幕府而言了。

由于陆正冕所在的为骑兵部队,马匹陡然上船渡海就很麻烦,弄不好就会受惊、生病,所以这段时间他一直跟随中队的同袍进行适应性训练。

不仅马匹需要适应,皇家龙骑兵团的官兵也需要训练,因为由陆正冕主持研发的杠杆步枪已经量产,并小规模的装备军队了。作为精锐中的精锐,龙骑兵团自然有资格优先装备最新式的火枪了。武器一下发广大的官兵就爱不释手,并给这款步枪起了个让陆正冕无比蛋疼的名字--“连珠枪”(杠杆步枪最初传入国内时,慈禧就给它起过这个极俗气的名字)。

龙骑兵团最早起源于一群骑在马背上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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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手,当时这支部队为了及时到达战场,只好调用马匹先行,占领阵地后坚持了五天五夜,直至主力部队到来。此时的大宋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不在需要像铁鹞子、铁林军那样结队冲阵,所以经由此役让军方看到了骑兵新的战术方向,遂决定在这支部队的基础上,组建骑马的机动步兵,称为龙骑兵团。该团的团旗就是《尚书中侯·握河纪》里的龙马,昂首人立十分的威风。

自此皇家龙骑兵团作为帝国的开路先锋,几乎无役不予从无败绩,遇有紧急情况总是最先出动,算是这个时空最早的“快反部队”。

战功大、底气足、人傲气,就是该团的特点,也难怪人家牛X,就连军服都相当的帅气,首先他们是全大宋唯一一支佩戴钢盔的军队,而且是两宋时期只有军官才有资格带的凤翅盔!不过略作简化但更美观和舒适了。头盔顶上一撮红缨,身穿双排扣红色上装,黑色马裤,足蹬长筒马靴,脚后跟镶有马刺,身披大红短披风,任谁看到不夸一句:“好儿郎!”。所以龙骑兵团还有一项功能,就是充任大宋帝国的礼宾仪仗队!

陆正冕初次见到如此骚包的军装,几乎都要惊掉了下巴,这样一根“火炬”上了战场那不就是一个个活靶子吗?可等他见识到了老兵们的结队冲锋,才明白这样会给敌人造成多么大的心理压力。

作为见习军官,陆正冕现在已成了龙骑兵团的“红人”,一众同袍虽然不知道他就是这款步枪的“发明人”,但他在中队里连续耍过几次“枪花”后,立即就引起了团长丁孝卿的注意,一纸调令将他调至团部担任作战参谋。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让他在全团推广杠杆步枪的使用方法,并现编出一本《使用操典》出来。

陆正冕玩的那些“花活”其实就是牛仔的表演,只不过他从中选出几个动作,结合骑兵的特点,更加便于在马上单手或者双手持枪射击、上弹。以往的龙骑兵常常以散兵线徒步作战,而加入了他的战法,就能保证士兵能骑在马上冲锋射击,这样的进攻速度不知提升了几倍!

今天就是陆正冕随队登陆九州的日子,也是丁孝卿力争的结果,他也很想在实战中试验一下陆正冕的方法是否实用。毕竟在演习时数百骑兵疾驰而过,每开一枪轮转一圈护弓的样子帅的掉渣,能不能打不知道,看“卖相”就知道那是相当的高级了。

当团长下令全团登船,实施“霸主计划”时,同样也震惊到了陆正冕,心中不断地碎碎念叨:“果然是好名字,听起来就比二战的那次登陆牛上那名‘一点’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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