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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送大元忠臣上路

朱元璋自然是大喜过望,小先生就是犀利!不过老朱稍微斟酌一下,似乎品味到了更深的东西。

“先生,咱出身低微,曾经是要饭的和尚,人家看不起咱,似乎也有道理。”

张希孟笑道:“主公,这岂止是有道理,简直是大大有理。论起来,咱们和元廷的仇,未必大过和这些高高在上的士大夫的仇啊!”

话音不高,却宛如惊雷炸响。

张希孟再次点破了要害。

元末的红巾军起义,自然有虎贲三千直抵幽燕之地,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意思在……但既然作为一场农民起义,天然就包含反对世家地主,要求均贫富,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在内。

而且在某种情况下,后者要远远比前者更重要!

白敬恩作为元廷的知府,地位身价比起李善长要高得多,李善长尚且经过了敲打,才一心配合老朱。白敬恩可是没有那么容易认可朱元璋,甚至干脆说,他们两个水火不同炉。

当然了,朱元璋也有可能挽回白敬恩的心。

那就是向宋江一样,动不动纳头就拜。高官厚禄,当成祖宗供着,保证荣华富贵……或许还能换来白敬恩的效忠。

不过他也未必实心实意,多半会指指点点,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朱元璋沉吟再三,反复思索,突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他悟了!

刚刚还满腹的怨气,竟然消失了不少,他不再生气,只是觉得白敬恩可鄙可憎,是个十足的小人。

历史上,老朱在夺得天下之后,手下极度缺少文臣,就四处征召……恰巧有个叫夏伯启的人,叔侄都颇有贤名,老朱兴冲冲请他们出山做官,结果这对叔侄商议了一下,干脆把大拇指切断了。

瞧瞧吧,我们都是残疾人了,没法做事,用不着接受征召。

面对此情此景,老朱气炸了肺,他的狠劲也上来了,把叔侄提到了京城,发生了一个名场面:老朱质问夏伯启,天下动荡,你们叔侄在哪里?

如果带着老父一起奔波逃难,会不会搀扶老父?

如今天下太平了,你们在家乡安心教书,安然恬适,你们懂不懂什么叫做再生父母?

老朱的意思很明白,你们叔侄在战乱之中,如同浮萍一般,孤苦无依,愁苦交加。是朕统一了天下,给了百姓安康,你们才能苟延残喘到了今天。

朕为君父,对你们有再造之恩,让你们出来为官,是瞧得起你们。

你们却不愿意报答君父,宁可把手指头砍掉了,也不想当朕的官。

好啊,你们不愿意当官,不思报恩,那就不要活在世上。

老朱一气之下,把夏家叔侄都给砍了,又抄了他们的家。

这件事对老朱的打击非常大……他写进了《大诰》,还曾经质问群臣,离乱的年月,如果有侠士帮忙,百姓都会感恩戴德,永世不忘。朕打跑了元廷,一统天下,怎么就有那么多人,不知道感恩戴德?

难道是良心都被狗吃了吗?

彼时的老朱还有些迷茫,想不清楚其中的根源,但是却不妨碍他愈发憎恶官吏,遇到贪官污吏,绝不留情,不光要杀,还要剥皮实草,警示世人。

其实作为一个后来人,老朱的困惑很容易解释。

在灭元兴明的过程中,虽然老朱有大功于天下苍生,但是有一些依附在元廷身上的脏东西,不愿意承认老朱。

这不只是老朱出身卑微,更是因为他奉行的大多数政策,是倾向于小民百姓的。

而那些高高在上的士人比较了一下,貌似他们的日子比起元朝,似乎还有所不如了。

俸禄低了,休息日子少了,不能贪污,不能欺压百姓,动不动犯了错就要掉脑袋……这还能忍?

他们完全忘了在元朝的时候,他们只是卑贱的四等人,是元廷的走狗奴才。

人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动物……在后世不也一样有一些脑子不清楚的人追忆着十里洋场,做梦要成为姨太太吗?

觉得那个时代才是最美好的!

幻想着风度翩翩的军阀,穿着笔挺整齐的呢子大衣,坐着进口轿车前来迎接她。

做这个梦的人,真应该了解一下,什么是古城杀妻案,看看女人活得多卑微!

“咱明白了,这养不熟的,终归是养不熟的!”老朱一咬牙,恶狠狠道:“将白敬恩带下去,明正典刑!从今往后,凡是愿意追随元廷的,咱都成全他!”

有士兵将白敬恩拖了下去,在这一刻,白敬恩终于惶恐了起来,他没有残害百姓,没有杀过人……你们不是讲究证据吗?凭什么没有真凭实据,就要杀他?

冤枉!

张希孟呵呵冷笑,像这种还念着元廷好的,就该随着大元朝一起入土才对……没了他们,照样治理国家,甚至会更好!

至于人才的缺口……如今进了城,办学堂的事情,也该提上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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