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其实没那么复杂,也不值得津津乐道——至少在莫云晚这种确确实实道德沦丧的家伙看来是这样。
她不过是想名正言顺的杀一个该死的人,不慎失手以后才决定及时止损。失手的部分完全拜一位恰巧武力值十足却凭直觉做事的愣头青所赐。
应该算是天灾人祸。
事发在枫越集团总部的大楼,可情况却没有那么贴合这一地点。
只是因为这种情况,莫云晚在吃了平生第一次实实在在的暗亏以后,又感到了无与伦比的郁闷。
案子无趣,人员结构更是简单。就包括莫云晚要杀的那个人、莫云晚自己以及“遭受眷顾的宋乔雨”——没有实用价值的人员对莫云晚而言等同于无物,即使混入个不知名昱州市警官兼未来同事,那也不值得回忆。
唯一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個坎坷。
郁闷离场的同时,习惯于记录一些江秋附近发生的异常,通通汇报给雇主以换取额外收入的莫云晚回归这种业余的工作,察觉到有人跟踪。
这事儿干的太多,莫云晚熟能生巧睚眦必报也不犹豫,既然被跟了那就反跟回去。
察觉到对方似乎是临时起意,她一顿操作在人流往来的商业街甩开追兵,查着地图换了条道,最快速度找回出发的地方猫着,果然等到了人。
还是两个人,一个人在问,一个人刚茫茫然找回来。
前者先开了口,“你上哪了?”
“我刚在跟一女的……”
“不是,你咋干上这勾当了?”
“跟丢了,别说了。”跟踪的人也很尴尬,“你说什么?是因为刚才那事,领班不是叫咱看看情况吗?我思来想去,也觉得这事不寻常。”
“那个忽然跳出来的女大学生?难道你也觉得她看着眼熟?但直接跟是不是鲁莽了,刚还有条子……”
话语一顿,两人沉默了一下。
“条子算个鸟?”
“也对,但别乱说,咱可是守法公民——大家都是正儿八经的白领,吃的用的都是走的正规程序……”
“真给我整乐了——”
随后就是窸窸窣窣一阵笑。
说实话,哪怕法律观念稀薄,这话语也让莫云晚感到不太舒服。
倒不是良心发现或者提前代入当时八字还没一撇的警察角色。只是这厮脑回路比较回环曲折,哪怕第一时间代入的是犯罪角色,脑海里回荡的还是“上岸第一步,先噶猪队友”。
这是哪个犯罪群体的傻x?
真是,这话怎么能到处乱说?
万一被人听去了呢?
主要别人得意,她就不大高兴。
然而得意的“猪队友”还在输出,丝毫没察觉到十几米外有人偷听,被所谓的领班知道,恐怕得扣掉大半正经渠道上的工资。
两人聊了一会儿别的,忽然想起什么,又闲谈起了原先的情况。
“嘶……我还觉得这事有蹊跷。但我又记起来了,那个女大学生好像是最近几年跟在江少后头的人——这事会不会其实是江董授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