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们齐刷刷的问好声,盖过了晒场的喧闹,一时间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林榛身上。
今日是乞巧节前夕,本就带着一丝浪漫气息,在黑夜中,月光洒在林榛的白衣上,引来一众少女倒吸一口凉气,进而双眼放光。
林榛拍了拍陈小狗的头,看了一眼四周的孩子,笑道:“快去玩吧,注意离火远一点。”
孩子们轰然散去,头也不回地喊道:“知道了。”
他眼光扫了扫,寻找祝初瑶的位置,见她站在一堆女子之中,笑着走了过去。
二狗和萧大郎坐在篝火旁,啃着手中的石榴,看着他一步步走过去。
“老萧,你说她们咋就不让我过去,林先生去的,我二狗就去不得?我刚才还想过去跟大丫聊聊天,被他们撵出来了。”
“娘希匹,你也不撒泡尿招招自己的德行,林先生什么模样,你什么模样,咱们村里哪个大姑娘小妹子不喜欢林先生?”
“你说,我也弄一身林先生的行头,白衣白衫,是不是也能像林先生一样?”
“你?这辈子多做点好事,等着下辈子吧。”
萧大郎撇了撇二狗,继而有些不屑地说道。
陈二狗要是穿白衣白衫,那不成了黑熊瞎子抹白面,装什么大白猪。
林榛走到祝初瑶身旁,仿佛置身女儿国,身边无数的眼神紧紧盯着他,惹得他浑身不自在。
林榛不自然的扭了扭脖子,看着祝初瑶,问道:“她们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看着我?是不是饭粒粘脸上了。”
祝初瑶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心中叹了一口气,这让她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说,怎么平时聪颖无比,在这种事情上活像个白痴。
她语气中带着一丝不知何来的恼怒,抱怨道:“你穿这身干什么?不是之前那套青色儒衫呢?”
林榛眨巴眨巴眼睛,无奈道:“在院子里晾着呢。”
林榛看着周围女子的目光,陡然想起了当初的大学生涯。
那时候他还是个青春懵懂的五好青年,曾经就有这么一个女孩大晚上约他在天台见面,莫名其妙地聊了好几个小时,也用这样的眼神看着他说:“太晚了,宿舍关门了,回不去怎么办?”
他记得那时候的他拍了拍胸脯,得意说道:“没事,我和宿管熟。”
接下来的四年大学生涯中,他就很光荣的成为一头孤狼。
直到今天,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位女生要在宿舍痛哭,直骂他“禽兽不如”,而且自那天以后,林榛只要和男生走的近些,就会引来女生室友的奇异目光。
林榛抬头望着南北相接的霄汉天河,有些怀念当初的日子了,大学生活好啊,哪像现在……
一旁,忽然有位女子怯生生地问道:“林先生,你能在我的花灯上写一首七夕词吗?那首《鹊桥仙》就好。”
女子手持笔墨,眼含期待地看着林榛。
林榛摇摇头,看什么玩笑,就他那鳖爬狗扭的毛笔字,让她们看了去,形象不得全毁了?
一旁,忽然传来一道带着敌意的声音。
“如梦,你求他作甚?我们这些人,哪里入得了林大先生的眼?你有什么事,我帮你便是。”
PS,对不起来晚了,等会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