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吧,他就是个坎人,要是他能成了修士,老子都能成仙尊了,哈哈......”
一路上,不少人都在对着何欢他们指指点点的,也有很少数的一些人在看了何欢后暗暗摇头。
何欢自是知道很多人都在看他笑话,不过这些人不用理会,也没有必要说明什么,等自己突破二十阶后,进入小仙界,这些小虾米的嘲讽自然就不攻而破了。
走进人头拥挤的集市,走马观花的看着道路两旁的摊位,多是一些家常用品和蔬菜瓜果之类的东西,还有些卖些小玩意的摊位。
好不容易走过了集市上最拥挤的地方,集市的最后一条街显得比较空旷,这条街两旁的摊位也稀稀拉拉的,看的人也不多。
“好了,到了我们的目的地了,先去看书去。”
何欢他们来集市的目的就是来这里看书,因为在整个城镇内,只有这集市的一个中年人有个书店,而且只在赶集的日子才开,在城
镇内也算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了。
集市赶集七天一次,每次何欢他们都要来,可是当他们刚进店内,顿时皱起了眉头。
在店内,除了老板以外,还多了一个正在看书的人,而这个人,他们认识。
“呦,这不是白痴三人组吗,好久不见啊。”
书店里正在看书的少年一连笑容的走了过来,身上穿着郑重的军服,长相倒也算英俊,但那满脸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假。
何欢的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你说谁是白痴。”说他无所谓,但牵扯到了他的朋友,那就不能忍了。
“哎呦呦,还生气了。”王大世做出一副怕怕的样子,满脸虚假的赔笑道;
“好好,我道歉,是我说错了,不过,那两个是怪胎,而你,是白痴加怪胎,哈哈哈......”
王大世狂傲的笑着,但他确实有狂傲的资本,十七岁,真气十四阶,而且他的师父是华城里最强大的修士,真气已经是二十阶的无极道人。
看着火药味极浓的几人,书店的老板显得很漠然,提起手中的酒葫芦一口一口慢悠悠的喝着,完全没有阻拦的意思。
“你要是想打架的话,我随时奉陪,但不要在这里,我们出去打。”何欢转身向书店外走去,这种小人,早就想揍他了。
以前是没凝练出气旋,十阶是一个坎,十一阶对十四阶,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而且,他有一种感觉,王大世赢不了自己!
“好,不过只是这样也未免太没意思了,输的人要答应赢的做一件事,如何。”王大世露出一脸不屑的表情,笑中带着诡异。
何欢两年前的爆发确实惊动了整个华城,一直以来,都是他是整个华城年青一代的翘楚、焦点,可是突然冒出来的何欢却差点遮盖住了他的光芒。
王大世本身就是一个心胸狭隘的人,从来不允许别人比他还要强,还要耀眼,尽管何欢的风头已经过去了,可他还是耿耿于怀,今天也是故意激怒何欢,接机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