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晚是真觉得新鲜啊,就算她在她那个年代去旅游、写生时也去过类似的市场,但是这个年代的市场和她那个年代完全不一样。
叫卖声,吆喝声不绝于耳,地摊上的那些小玩意儿,她见都没见过。
等她任由胳膊的力道引着她走了许久,才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陆牧拉着她的手。
不过她也没在意,集市上这么多人,万一两个人走散了,她好像连来时的路都没记住。
“喜欢这个?”
陆牧见她盯着摊子上的一双鞋看问道。
于小晚看的是一双手工布鞋,卖鞋的是个老大娘,听到陆牧问,老大娘拿起一双鞋递到于小晚面前,“姑娘,我这鞋都是我一针一线做的,保你穿三年,你看这上面的花儿也都是我绣的呢。”
于小晚接过鞋子,胖胖的小手摸着鞋面上的绣花。
于小晚虽然有着极高的绘画天赋,但是升入大学时报的服装设计专业。
之所以报这个专业,也是因为喜欢。
老爸说过,工作是给自己做的,不要去在乎别人的眼光,首先要自己开心,就像他,多少人说他是个百无一用的厨子?可老爸依然每天乐呵呵的,说他这百无一用到底还是有一用,至少他做菜好吃,老婆女儿吃的开心,他就找到了人生的价值。
所以,当她报考专业的时候,选择了服装设计专业,还扬言,以后老爸负责吃,她负责穿。
待于小晚思绪收回的时候,陆牧已经把钱付给了那个老大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