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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记录本二(2)

当车子正前方的车玻璃上,有一只狼爬到了我的驾驶室顶上的那一刻,我才看到,已经不在刺目的太阳,也既将低下它那威严的头颅,去亲吻从我的视角里,所看到的那一座最高的沙丘了。

亦红的光线有西面照来,无边无际的沙面颜色更美了,更像那代表着富贵的金子了。

我总听人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不知道是不是我他错觉,我发现,这遍布我视野的沙子,它们也能发出那金黄色的光芒来。

我甚至会想,如果这些都是金子的话,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吧。

好吧,不得不说,我是一个很迂腐的家伙,我也很迷恋与财富,我知道,我已经暴露了贪财的想法。

可那有能怎样,如果你能看到这个本子的话,我人都已经不在了,你就是骂我,我也听不到了不是。

终于,太阳也离我而去,它还带走了光明与温暖。

我才发现,并没有好好上过学的我,竟然也能写出这么美的文字,我才发现,原来,我也有写作的天赋,要是我早知道我有这样的天赋的话,那我还当什么兵啊,我应该当个作家,或者诗人。

但很可惜,也很可悲,我发现我的这个天赋,实在是太迟了一点,我来不及创作出一本传世的佳作出来,仅能在此写下一个只属于我的故事。

不,不至有我,还有那二十来只恶心的家伙们,还有这遍布整个视野的黄沙。

晚间的沙漠,是最美的,远处成暗影的波浪状沙丘,成为了夜幕里最美的背景。

这么美丽的背景,完全是有这方世界里的风刻画出来的。

风,沙漠中的风,如同神来之手,又如同巨大的刻笔,它在沙原大地上,篆刻出的成片的层层叠叠的金色波浪。

这金浪,像极了音乐的旋律,那般的流畅,又那般的气势恢宏。

风随心意,只要它想,这辽阔的沙海,还不是任由它随意的变化这沙原的木,模样。

不得不说,如此的大手笔,也只有风能做的到。

我也开始欣赏起这大杰作来,我想,这可能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用心的欣赏一件杰作吧。

由于沙丘的受光面的不同,各面颜色的深浅还有光影的明暗,至少能分出了十几个不同视觉的层次。

我用心的去感受这风景,从而发现,这组成沙丘的每一条线条都是那么的柔和而优美。

这样的美,仿佛能够让人忘掉烦恼。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扯上这么一段,或许,我只是想让这份记录本,写的不是那么的悲沉,让看到他的人,能把它当成是一本不错的作品,而不是一份遗言。

天越来越黑了,我没有过沙漠復地过夜的经历,但我还是有些常识的,沙漠的夜很美,但也处外透着危机,一个人,要想在在这大漠復地平安的渡过一夜,刁是没有可能的事。

如果我很不幸,遇上了夜里常会出现的大风,那我就完了,我会被这黄沙埋葬,不知道何年月才能见天日。

这一群恶心的家伙们,我本不想与你们为敌的,只是,你们断了我的路了,我不想在这里陪你们数星星,看月亮,我要走,我必须的走。

我还年轻,我才只有21岁,我还没有娶媳妇,我连女人的手都还没有接过,总之,我还不想死去。

我想,我还可以拼一把的,那么,我只能说:“对不起了!”

是的,对不起,我还有太多的心愿未了,所以,我不得不采取一些我不想是很想采取的办法,来请你们这群恶心的家伙们,给我让出一条路来了!

我慢慢地,轻轻地,将车窗摇开一道窄缝出来,一道只能容纳一条枪管儿通过缝隙,我把枪管从那条打开的窄缝里伸了出去。

冰冷的枪管正抵着那一只断了牙的那老狼的喉管上,我之所以选择了它,实在是它太老了,它在这一个群体里面,一点的价值都没有了。

我没有立刻马上就开枪,我希望它们能认识我现在是要对它们这些个家伙做什么。

我多么的希望,这可恶的家伙们,能够知道这枪是什么东西,能够认识到枪的威力,然后,使它们感到威胁而害怕,以至于就和平地撤退了。

我也希望它们可以撤退,大家相安无事,不是很好吗。

只是很快,它们就迫使我不得不去正视它们现在所扮演的角色了,我这才意识到,我实在是看错了对象。

它们可是一群残暴的抢盗,他们不是人。

即使它们是人,饥渴到了象它们现在这么急切的样子,这样,也不会在乎枪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我说伙计们,你们知道吗,我现在手上拿着的,正对视着你们的这个东西,它可是枪,枪你们知道吗?很有杀伤力的武器,现在,只要我扣到了这个小小的板机,你们的脑袋可就开花了。”

我真的想把这话告诉它们,顺便在告诉他它们枪的性能,枪的威胁,枪是火药和机械的完美结合,以及枪杆子出政权的历史作用……

但是,我想说的这些,对它们来说,似乎一切都没有意义。

它像傻子一样,对我伸出的枪管好奇了起来。

此刻,我才真正的将他们看成了残暴无情的野兽。

这群恶心的家伙们,终究不是高智商的人类。

而人,也一定也会象这只老狼一样,如同一个傻子,用它那老掉牙的嘴去咬这冰冷的枪管,它除了咬,还会用用舌头去舔,恨不能把这个管状的东西,当成是食物咬扯之后,吞下腹去。

我又想起了那个湿地,想到了那三株苇草,还有那落在苇草上的那只小鸟。

我承认,我不忍心了,我也承认,我太过的仁慈了,如果这是战争的话,我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战士了,有句话说,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无情。

而我,只是一个有思维的正常人,我也有感情,我也珍爱生命,珍爱自己的生命,也珍爱这世界万物的生命。

或许,这只是我给自己找的一个借口,一个不愿面对血腥场面的借口。

我心软了,只好把咬住我枪口的那只老狼,用力的一甩,将其拨开,老狼被我甩到了一边,但它好像很不甘心,又要扑上来。

我没有给它在一次咬我枪口的机会,我将枪口朝上,对着半空处开了一枪。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在非部队靶场开的枪,枪声很响,在这样空旷的沙漠中,这一声略显孤独的枪声,传的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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