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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步罡踏斗,望气司首(二合一求推荐求月票!!)

——就像当初衙门想借望气司的力量铲除那作恶的大虫,但人家一句“未成妖魔”就把人给打发有了,没半点儿奈何。

余琛脑子里翻涌着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那辆望气司的马车却缓缓在他面前停了下来。

那高头大马,居高临下地看了余琛一眼,打了个响鼻,偏过头去。

而那赶车的,是个身穿道袍的年轻男子,目不斜视。

紧接着,车帘被挑起,一个约莫只有二十五六的俊美男子探出头来,打量着余琛。

他哪怕没有表情,也给人一种在笑的感觉,如沐春风。

“小家伙,你来领钱?叫什么名儿?”

那一刻,余琛突然有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

就仿佛眼前这个家伙,正在用目光试图将他整个人看透一样。

但隐藏在皮肉之下的森罗鬼面,立刻发挥作用,将他浑身那涌动的气血与异常,尽数隐藏。

但余琛还是答道:“罪户余琛,时任清风陵守墓人。”

“哦……”

那男子方才仿佛没看出什么问题,长哦了一声,收回目光,放下车帘,走了。

余琛倒是莫名其妙,但这一幕被周遭的官吏看了,却让他们大惊失色,朝余琛围过来!

“看坟的!福气不小啊!”

当即一个吏目便朝余琛眨了眨眼,凑近过来,也不顾余琛那看坟和罪户双重debuff的身份了。

余琛一愣,不知所以。

“你不认识马车上那位?”

吏目一副羡慕的目光,望着远去的那个,叹道:

“那可是望气司司首大人!不说别的,就凭今儿他跟你说了句话,往后你在渭水,不会挨欺负了!”

司首?

望气司司首?

余琛心头一震!

渭水地方小,修道炼炁者更是寥寥,而唯一公认的突破了先天之境,踏入那修道之途的,就是那神秘缥缈的望气司首!

也就是说,方才和他搭话的家伙,是那传闻中能驾风驭火,行云布雨,诸多神异在身的炼炁仙师!

余琛听了,鬼使神差转过头去,以那灵牛泪的双眼一眼。

就见那平平无奇的马车顶上,血气滔天,红云遍布,盈盈如盖那般!

“你这看坟的,竟有福气和司首大人扯上关系!”那吏目还在啧啧称奇,“可要把握住了!要是能被那司首看中,说不得连那罪户的身份都能给你抹了去!”

余琛听了,敷衍了两句,就走了,回了清风陵。

这次偶遇那望气司首,只是个插曲儿。

但却让余琛确认了几点信息。

第一,那炼炁修道之人,可保持容貌不老。要知晓,传闻那望气司首已经在渭水任职二十年有余了,但今儿一看,只相当于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

第二,见微天眼无法分辨透炼炁修道之人——方才看那司首血气的时候,余琛同时开了见微天眼,想看看这炼炁修道者到底多强,但却完全无法看透。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自个儿还是先天,未曾踏入炼炁之道的缘故,具体如何,还待后说。

第三,哪怕是炼炁修道士,似乎也无法看透森罗脸谱的伪装,否则方才那司首倘若看出自个儿体内沸腾的气血,应当不会是那个态度。

毕竟嘛,这算是余琛遇见的第一个炼炁修道之人,他便多想了一些。

至于那吏目所说的,让他和那司首大人打好关系,免除罪户身份的事儿。

余琛却是压根儿没往心里去。

因为说句不好听的,第一眼看见这司首大人的时候,不知是否是因为他想看透余琛的底细的原因,余琛下意识里相当排斥这位初次见面的司首大人。

总感觉他那平静又温和的表面下,藏着些什么让自个儿反感的东西。

这种感受,没有来由,但却真真切切地存在着。

余琛也相信,它不是假的。

——毕竟那如滚滚红云一般的浩荡血气,就足以说明这位司首大人并非表面上看起来这般温和。

晃了晃脑袋,余琛将这些纷乱的思绪甩出脑海,就准备生火做饭。

但突然之间,一只飞鸟破天荒地从天上落下来,稳稳当当站在余琛的窗户边儿上。

后者一愣,手一伸。

就见那飞鸟,落在余琛手里,化作一只栩栩如生的纸鸟。

余琛眼睛一眯。

停下手里的活儿,又下山去了。

——这纸鸟,正是他当初交给正青帮老大谢青的!

对方承诺帮江南寻找越狱逃走的肖子华,找到便会以纸鸟的形式通知余琛。

今儿看来,是有消息了!

.

.

同一时间,渭水城外,官道上。

大夏王朝,幅员辽阔,为了更加紧密地让各道各州联系在一起,互通有无,所以先皇命京城望气司的大能以移山填海之神通伟力,在整个大夏的疆土开辟出一条条平坦通顺的官道来。

让每一道,每一州,每一县,彼此相连,方便马车与商队通行。

——传闻是这样的,真相究竟如何,却是没人晓得,毕竟那都好多年前的事儿了。

而官道之上,每隔百里,便有一驿,可吃茶歇息,可喂马休整,同时也是州府之间传递情报和消息的重要站点。

渭水城外,百里之距,青山驿站。

一个五大三粗,不修边幅的高壮汉子坐在驿站外的桌旁,仿佛饿死鬼投胎一般,吸溜着碗里的面条儿。

白水煮的面,就加了点盐和油腥点子,就让这壮汉仿若吃到了人间美味珍馐一般,一连干了十来碗,方才打了个饱嗝,又咕噜咕噜喝了几碗凉水,舒服地吐出一口气儿来!

道一声“舒坦”。

那驿站老板高高瘦瘦的,也算是半个朝廷的人,只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多半是孤单坏了,也不顾壮汉那脏兮兮的外表,就在他旁边儿一坐,打趣儿道:“吃那么多,不怕肚子撑坏了?”

高壮汉子憨厚地挠了挠头,“哈哈哈!吃饱了好好干活儿嘛!”

“你是做甚的?”驿站老板好奇问道。

“嘿嘿!”高壮汉子拍了拍脑门儿,指着渭水城的方向,“咱在城里搬尸咧!”

听闻这般下九流的行当,驿站老板也没嫌弃,摆了摆手:“我这驿站,三教九流,来者是客,尽管吃喝——当然,这子儿可不能少!”

“那是当然!”搬尸人哈哈大笑!

正当这时,一只信鸽从远方盘旋而来,往桌上一落。

驿站老板脸色当时就变了。

他在这驿站,见多识广,自然能看出这信鸽训练有素。

若是什么商队使用,倒是不出奇。

但一个搬尸的下九流,凭啥能用这种信鸽?

搬尸人从信鸽腿上取下个条子,一看,笑了,放下十几个铜板儿,“老板,走了,来活儿了!”

驿站老板揣着手,也不揭穿,只是笑问道:“这方圆十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哪有什么尸给你搬?”

“自然有!”

搬尸人站起来,咧嘴一笑,“——有人啊,十五年前就应当是具尸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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