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舒服滚哪里去。
要是把他招进来当神父,那这教堂还有人来?
上帝不喜欢满手鲜血的屠夫。
然后他没办法,就去当个:“Exorcism division(驱魔师)”主要活动区域在旧金山各大红灯区,他在里面也是小有名气,当皮尔斯找到他的时候,这兄弟正在房间里深入驱魔呢,算是这帮人当中混的比较好的了。
他不和皮尔斯同部队,但却与约翰.坎斯堡来自一个地方。
曾经在越战战争期间,神父一个人操作着M60E1机枪对着敌人扫射,压住阵地,满脸鲜血时,用衣服包裹着头,硬生生坚持到支援,战后获得勋章,但那枚勋章回国后,被他给卖了。
10美金!
他独子生病,为了救命。
但后来还是死了,老婆也走了,家也没了。
也许他取个绰号:“神父”就是打算压住自己的霉运吧,再也不当英雄了,不值得。
听到他的调侃,格尔巴乔哼唧两句,扶着前面桌椅,看着皮尔斯,“我们现在去干什么?是老板有什么任务吗?”
这老板倒是叫的顺畅,反正对格尔巴乔来说,反正都已经准备跟着唐刀吃饭了,那就不要想什么乱七八糟,他也不是腻腻歪歪的娘们。
“去把个人丢海里。”
皮尔斯这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车内瞬间就变得安静许多,但紧接着,神父就吹了个口哨,“酷毙了!”指着前者的侧脸,怪气,“你说这句话真帅,我都想给你驱魔了。”
“法克鱿,你别靠近我!”皮尔斯竖起中指。
“那个人跟老板有仇?”那坐在后面另一侧的男子开腔了,真如他的外号一样,细如蚊子,皱着眉问。
皮尔斯从反光镜看了他一眼,这蚊子的正义感算是这里最强的。
他在牢里坐了六年牢,他退伍后在一所学校当保安,但他看到有个黑人女孩被几个白人年轻人欺负,喝尿、殴打,甚至是粗鲁的撕下她的衣服嘲笑她,蚊子阻止住对方,但兴许是用力了,把一个小男孩给打了,谁知道对方老爹是个混混,当天晚上带着十几个人就在他下班的时候堵他。
蚊子很老实,他站着被扇了两巴掌,但人呐,有时候太老实,别人就会得寸进尺,对方走之前,问候了他的妈妈,当时蚊子就脑子里那根弦一下崩了,朝着对方肋部一脚,然后上去就是抓着打,就盯着一个人打,身后其他人揍他,硬扛着。
这下手太狠,打的颅内出血,死在了医院。
被关六年!
在皮尔斯看来,他很有正义感,可也是蠢货。
要么不杀人,要么就让他们团圆,老板就是这么说的,“要么不动手,要么,让对方没有后悔的余地。”
皮尔斯整理了语言,看着蚊子,轻声说,“有时候,不是有仇就得杀人,这世界,更多是为了利益,而那个人,正好有用。”
这个解释,蚊子不能接受,他皱着眉,想要开口,被格尔巴乔给抓住了手,朝着他微微摇头。
蚊子低着头沉默不语。
神父看了眼他,摇着头,“可怜的正义感,终究会把自己丢进撒旦阵营,上帝,救不活蠢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