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刀办事最喜欢留三套方案。
给你两次机会,你不珍惜,那第三次就不要怪自己心狠了。
他第三条路,就是配合艾迪德拿下贝莱德文城。
为此,艾迪德早就将自己的一千多号人的部队部署在了两城之间的一处名叫:??????????(希望之州)的废墟小镇,这儿听说是300年前阿拉伯人路过这里,还在这里和北非土著“交流学习”,被认为是真主怜悯之处。
艾迪德坐在一辆老式吉普车上,把鞋子脱了,腿搭在车门上,带着一副墨镜,手里把玩着一把KS-23M卡宾枪,这是唐刀送给他的礼物,听他说,一枪能打爆一头大象的脑袋。
他举起来,单眯着眼,对着一个个属下瞄准着,这手指放在扳机上,嘴里发出开枪的声音。
“将军。”
背后有人喊了声,这很突然,惊的艾迪德一颤,这手猛地一扣,砰!
这枪声像是放炮一样,炸得很响,太特么骇人了!
周遭所有人全都蹲下来,满脸惊恐的看着。
而艾迪德也不好受,这枪的后坐力很大,他这手没拿稳,枪托砸在肩膀处,疼的他眼泪都下来了,左手捂着肩膀,满脸凶狠的扭过头来,面部狰狞的看着身后手足无措的卫队长,一把拽住他的衣领,张开血盆大口,破口大骂!
“白痴,你难道就不知道先打报告吗?我真想要一枪崩了你。”艾迪德这满嘴唾沫都喷到人家脸上了,但后者都不敢转头,只能硬生生感受着领导的口臭!(好像领导都有口臭)。
最重要,他可是知道艾迪德是怎么样的人。
虽然跟非洲暴君无法相比,但也是那种一言不合就处死下属的人。
卫队长浑身都在发抖。
兴许是艾迪德今天心情不错,他只是吼了声,倒是留下了对方的小命,用力的推了一把,黑着脸,“什么事?”
“来消息了,让我们进攻贝莱德文城,The savior公司已经派遣了200名雇佣兵,5架坦克、还有5架雌鹿直升机支援我们。”卫队长赶紧说道。
艾迪德脸上一喜,从车上跳下来,大声吼,“集合!”
“目标,贝莱德文城!前进!”
老黑这是对这索马里重镇真的很上心,因为这里有一条连埃塞俄比亚的公路,最重要这里人口接近15万,能够给他带来充足的兵员,为他征战沙场平添很多好处。
…
三百公里的路程几乎只要三四个小时就够了,但为了保证作战需要和柴油充足,坦克都是用重型货车先拉了接近两百公里,然后再实行突击。
这下是玩真的了。
艾迪德家底都掏出来了,几乎人手一把AK47,50发子弹,嚎叫着朝着贝莱德文城冲去,这帮人可不知道什么叫做配合,甚至是空地协同。
“伙计们,我们不接近战斗,所有人升高,用AT-2“蝇拍“反坦克导弹招呼,重复一遍,不靠近战斗。”在主直升机上驾驶员将指挥官金盾的命令传出去。
金盾好歹是意大利政要保护小组的MVP!
也是见过场面的人,奥斯本脑袋太蠢,他太喜欢近战肉搏了,而皮尔斯则是战斗素养缺失,对现代战争缺乏一定的了解,金盾在加入小组之前,曾经在部队服役过,有这方面的经验。
保护伞派出了200名,其中一半是那些老兵,给把枪,让他们上来打酱油,顺便赚点零花钱,还有一半则是其他正式雇员,包括北极狐、A小组都拉出来了,只是他们主要负责…攻击路加官邸,只要干掉对方,这场仗就不用打了。‘
当艾迪德兵临城下时,路加慌了!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甚至他都没有反应时间。
非洲人打仗都很直,根本没有所谓的空中预警、卫星雷达预警等等,反正你拉出人来,我拉出人来,硬对硬,很少有战术,这样就更加依赖于武器装备了。
“快!快组织反击!”
路加忙不迭的说到,他忙不迭的跑出官邸办公室,让家里人收拾好值钱的东西,准备跑路,自己则是跑到贝莱德文城前线去视察战局,结果很不理想,雌鹿升高后,高射炮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打击,而且城墙也被艾迪德军队一炮给轰踏了,演变成了巷战。
皮尔斯手持一把9毫米VSS微声狙击步枪,占据着城内一处教堂,将窗帘拉上,只显一道缝,瞄准着对方重火力手以及狙击手,而在屋内,同样也有三名雇员紧紧抱着手中的狙击枪。
这是支临时组建的狙击小队。
除了他之外,有两人是北极狐的,一人是NOCS,都有战场狙杀对手的记录。
为什么狙击手会被称为战场上的“决胜者?”
因为他有时候,真的能决定一场战事的胜利。
通过狙击镜皮尔斯发现了一条大鱼!